| 壹、 | 設置目的: |
| | 本局積極推動台北市的綠色消費,期許透過各大民間企業「綠色產品推廣商店」同意書之簽署,創造市民朋友友善便利的綠色產品消費環境。 |
| 貳、 | 設置對象: |
| | 凡臺北市轄區內有意推廣綠色產品之店家,經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綠色產品推廣商店」同意書者,皆適用本企劃執行。 |
| 參、 | 設置期限: |
| | 設置期限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設櫃單位完成「綠色產品推廣商店」同意書簽定起,以1年為基本期限。 |
| 肆、 | 綠色產品推廣商店配合事項與執行方式: |
| |
| 一、 | 配合方式 |
| | (一) | 綠色專櫃設置:於店面設置專櫃,將環保標章、能源標章、省水標章及綠建材標章等綠色產品集中販售。 |
| | (二) | 文宣與海報張貼:於店面入口或店內醒目處,張貼發送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提供之綠色產品推廣專屬標誌、海報及文宣。 |
| | (三) | 非專櫃形式行銷:同意合作之店家礙於商業運作之考量,未能設置專櫃者,可透商品標誌,或廣告型錄、網站、廣告刊登等所屬多元管道,行銷推廣綠色產品。 |
| 二、 | 執行方式 |
| | (一) | 設置綠色產品專櫃形式者,由設櫃單位依其實際需求施作。 |
| | (二)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合作期間,將提供製造廠商相關資訊與諮詢,可向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諮詢。 (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工程師曾虹蘭/電話:02-2325-5223#143/傳真:02-2784-4186/E-mail:franny@ftis.org.tw ) |
| | (三) | 配合單位須自行向供貨商進貨及議價,並應負責維持產品銷售、進貨及銷售狀況等專櫃運作之相關措施。 |
|
| 伍、 | 同意書簽定: |
| | 有意推廣綠色產品之店家在同意配合本設置相關規定前提下,即可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綠色產品推廣商店」同意書。請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承辦者接洽(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林志芳先生/電話:02-2728-7234/傳真:02-27278058/E-mail:shcrazy24@yahoo.com.tw )。同意書正本貳份,由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附件)。 |
| 陸、 | 點交: |
|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配合單位綠色宣導文宣、綠色宣導海報、綠色產品推廣專屬標誌,與綠色產品銷售通報表電子檔。前述資料於「綠色產品推廣商店」同意書簽訂后7日內與設櫃單位辦理點交,請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承辦者進行點交(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林志芳先生/電話:02-2728-7234/傳真:02-27278058/E-mail:shcrazy24@yahoo.com.tw)。 |
| 柒、 | 獎勵辦法: |
| |
| 一、 | 建置臺北市綠色商店名錄:簽訂同意書之配合單位將納入臺北市綠色商店名錄,民眾可上網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相關綠色商店資訊。屆時網站上將提供綠色商店之店家簡介、其販售之綠色產品資訊,以及設櫃單位的網站連結。 |
| 二、 | 辦理公開表揚活動:於年度活動「清淨家園好所在,全民環保做伙來─96年臺北市環保義工大隊年度成果展示活動」 (暫訂),公開表揚推廣綠色商店優良之店家,並頒予獎狀乙張。 |
|
| ◎ 查看臺北市綠色商店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