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目的 |
| | 有鑑於往年舉辦綠色設計競賽標的,多選擇複雜度較低,且偏向民生議題的「容器與包裝類」產品。過往同質性的綠色產品設計競賽,已有許多單位相繼辦理,本年度以其他民生類型產品,做為競賽的標的。藉由參與者發揮其獨到的巧思與創意,設計出兼具綠色設計「減少原物料、節省能資源、低污染、可回收再利用」之原則,且可供大眾運用於日常生活之綠色創意傢俱。 |
| 二、 | 競賽主題:「創意生活•吾優吾綠 —綠色創意傢俱設計競賽」 |
| 三、 |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四、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環保義工大隊 |
| 五、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綠野仙蹤服務協進會 |
| 六、 | 承辦單位: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
| 七、 | 參加對象:在學學生或社會人士所組成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參賽,每組最多以4人為限。 |
| 八、 | 活動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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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報名時間:95年9月15日至95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設計稿件及相關檢附資料,寄至「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
| (二) | 評審期間:95年10月15日至30日。 |
| (三) | 得獎公布時間:95年10月31日。 |
| (四) | 得獎產品製作日期:95年11月1日至15日。 |
| (五) | 頒獎/展覽時間:於「2006臺北市環保義工暨協查志工成果觀摩展示活動」中進行公開表揚與展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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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參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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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有意參加本活動之民眾,請填妥「報名表」、「作品構想書」及設計圖稿,於95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9弄14號1樓,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曾虹蘭小姐 收」。聯絡電話:02-23255223-143 曾虹蘭小姐 傳真電話:02-27844186 e-mail:franny@ftis.org.tw |
| (二) | 「作品構想書」請以300個字以內,說明:1.環保設計理念2.作品說明(說明創意、使用材料)3.可應用領域等項目。 |
| (三) | 「設計圖稿」需標明作品之尺寸、質材、色系等基本設計量化數據。若以圖表或數位照片呈現,需存成JPG格式。 |
| (四) | 本次競賽將選出5位優勝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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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獎項設置: |
| | 共選出5位優勝者,獲獎者需製作簡易模型以供展覽,其獎項配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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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第一名(1位):頒發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狀1面 |
| (二) | 第二名(1位):頒發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狀1面 |
| (三) | 第三名(1位):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1面 |
| (四) | 佳作(2位):頒發獎金新台幣5仟元及獎狀1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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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作品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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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受理報名:由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負責受理報名及參賽作品收件。 |
| (二) | 評審團:由臺北市環保局邀請綠色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獲得前三名之獲獎作品,將通知製作簡易模型,以便於年底成果展進行公開展覽。參選作品若未達合格分數者,得以從缺辦理。 |
| (三) | 評選重點:綠色環保效益(30%)、創意概念(20%)、回收材質比例(15%)、實用性(15%)、整體性(10%)及造型美感(10%)。 |
| (四)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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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重點 | 評選內容 | 分數 |
| 1.綠色環保效益 |
- 符合「省能源、低污染、可回收」之環保原則
- 未來可減少廢棄物量
- 降低原料開採量
- 可重複使用
| 30% |
| 2.創意概念 |
| 20% |
| 3.可回收材質比例 |
- 回收材質比例以1/4、1/2、3/4、全回收材質依序給分,比例越高分數也越高
| 15% |
| 4.實用性 |
- 產品是否實用
- 產品的堅固程度
- 量產後造價成本是否太高
- 大量生產與推廣之可能性
| 15% |
| 5.整體性 |
| 10% |
| 6.造型美感 |
| 10% |
| 總分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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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後續宣傳: |
| | - 獲獎作品需配合製作成模型或實作,於由臺北市環保局主辦之環保相關活動中展覽,其後並將於環保署指定之場所進行為期1年的常態性展示。
- 針對得獎作品,臺北市環保局將協助其辦理專利權申請相關事宜。
- 針對得獎作品,將協助推薦給綠色設計相關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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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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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所有參賽作品如涉抄襲,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
| (二) | 所有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且不得由他人代勞,如經人檢舉或告發,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項與獎勵。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
| (三) | 參賽作品如發生著作權或專利權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 (四) | 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 (五) |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所進行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
| (六) |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做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 (七) |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 |
| (八) |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服務團網站: http://www.ftis.org.tw/epd/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通知。 |
| (九) | 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
| (十)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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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預期效益: |
| (一) | 藉由辦理綠色傢俱設計競賽,達到開發綠色傢俱創意構思,創造能兼具綠色設計概念、美觀及實用性的綠色傢俱。 |
| (二) | 培養綠色傢俱設計人才開端,引起社會廣泛注意生活環保之重要性。 |
| (三) | 善用現有資源,傳達綠色再生環保傢俱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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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附件一:創意生活•吾優吾綠—綠色創意傢俱設計競賽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