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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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實施志願服務要點。 |
| (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人民舉發污染案件實施要點。 |
| (三) | 市長政策白皮書—環境生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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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目的 |
| | 藉由環境清潔協查志工培訓活動之辦理,讓協查志工瞭解環境清潔協查志工隊之組織架構、社區服務定位、相關法令規定及協查作業流程等服務內容,並透過由績優環保社區分享環保社區及義(志)工運用之經驗,傳承給協查志工並應用在自身社區環保,更將配合環保局行政資源共同推動落實本市各項環保政策,期能減少違規環保事項、提高市民環保意識及瞭解本局環保政策之重要性及效益,進一步達到環保社區化與環保生活化之目標。 |
| 三、 | 活動時間: |
| | - 第一梯次:95年8月12日(六)、13日(日)/萬華區公所13樓禮堂
- 第二梯次:95年8月17日(四)、18日(五)/信義區公所10樓禮堂
- 第三梯次:95年8月26日(六)、27日(日)/萬華區公所13樓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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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五、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環保義工大隊 |
| 六、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綠野仙蹤服務協進會 |
| 七、 | 承辦單位: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
| 八、 | 參加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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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臺北市環保義工大隊義工成員,有意參與環境清潔協查工作者。 |
| (二) | 凡年滿18歲的臺北市居民,健康狀況合適,志願參與社區環境清潔衛生之維護、巡守及協查工作,並接受一定時數之專業訓練者。 |
| (三) | 本次培訓活動,預計每梯次招收160個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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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執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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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本培訓活動共辦理3梯次,並不侷限個人所屬居住行政區,志工可參加其中1場次,選擇對自己較方便、合適之上課地點,來進行本次研習課程之學習。 |
| (二) | 本培訓活動分3場次進行,請事先報名,以方便製作結業證書及協查志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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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報名時間及截止日期:報名即日起至8月4日(星期五)止。 |
| 十一、 | 課程設計: |
| | 環境清潔協查志工隊志工培訓之課程設計分為以下3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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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階段: | 「志願服務倫理」與「環境清潔協查作業及管理考核獎勵說明」。 |
| 第2階段: | 「廢棄物清理法介紹」、「環境清潔維護協查、通報」、「狗便隨手清.北市亮晶晶」及「台北好空氣~未定檢我來抓」。 |
| 第3階段: | 「協查實務訓練」、「專題報告及綜合座談」等提供協查志工完整的基礎課程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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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查志工參加完整受訓課程者,將於活動當日頒發結業證書。 |
| 十二、 | 預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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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配合環保局年度政策宣導。 |
| (二) | 完成協查志工基礎訓練之學習課程,落實社區協查巡守工作。 |
| (三) | 培養社區環境清潔協查人力,形成良好社區良好生活品質。 |
| (四) | 善用社區在地資源,吸收他人經驗共同學習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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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活動內容:表 |
| 【第一天 】 |
|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座 |
| 08:30~09:00 | 報到時間 | 工作小組 |
| 09:00~09:10 | 開訓典禮 | 環保局陳局長永仁 黃呂大隊長錦茹 |
| 09:10~09:20 | 介紹課務及協查志工實務訓練小組長 | 環保局 |
| 09:20~10:10 | 志願服務倫理 | 如備註 |
| 10:10~10:30 | 茶點時間 |
| 10:30~11:20 | 環境清潔協查作業及管理考核獎勵說明 | 曾經理瑞光 |
| 11:20~12:20 | 廢棄物清理法及協查技巧、流程 | 衛生稽查大隊張組長虞宗 |
| 12:20~13:40 | 午餐時間 |
| 13:40~14:30 | 環境清潔維護協查、通報 | 環保局第三科 |
| 14:30~15:00 | 狗便隨手清,北市亮晶晶 | 環保局第五科黃隊長寬助 |
| 15:00~15:10 | 休息一下 |
| 15:10~16:00 | 台北好空氣~未定檢我來抓 | 衛生稽查大隊張組長虞宗 |
| 16: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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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 】 |
|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座 |
| 08:30~09:00 | 報到時間 | 工作小組 |
| 09:00~10:30 | 協查實務訓練(分組進行戶外實務說明,由衛生稽查大隊及區清潔隊進行協查作業操作訓練) | 衛生稽查大隊張組長虞宗 稽查大隊 區清潔隊 |
| 10:30~10:50 | 茶點時間 |
| 10:50~11:10 | 分組討論 | 環保局 |
| 11:10~12:00 | 協查實務專題報告製作 | 環保局 |
| 12:00~13:10 | 午餐時間 |
| 13:10~13:40 | 各組專題報告 |
| 13:40~14:00 | 綜合座談 | 環保局陳局長永仁 環保局第三科、第五科、衛生稽查大隊、黃呂大隊長錦茹 |
| 14:00~14:10 | 休息一下 |
| 14:10~14:30 | 協查志工授證暨結訓典禮 | 環保局陳局長永仁 黃呂大隊長錦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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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志願服務倫理講師 |
| 8/12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秘書長 劉秘書長香梅 |
| 8/17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 王教授順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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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培訓地點與交通資訊: |
| 培訓地點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路五段 15 號 10 樓 |
| 信義區公所 | 單位電話 | 02-27239777 轉 713 |
| 交通資訊 | - 信義區行政中心位於信義計畫區內,周圍建築有華納威秀影城、世貿二館及國際金融大樓等,且離臺北市政府5分鐘路程。
- 公車路線計有信義幹線、207、202、647、650、46、266、277、621、665、32、20 及 312,於信義行政中心站下車,或可搭乘捷運至市府站下車,再轉乘藍5或藍10接駁公車至信義行政中心站下車,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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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區公所 | 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3樓 |
| 單位電話 | 萬華區公所秘書室02-23064468分機316 |
| 交通資訊 | - 萬華區行政中心位於本市和平西路3段與西園路1段交叉路口,與捷運龍山寺站為一共構建築,地近艋舺龍山寺、艋舺公園及萬華車站等,交通便捷,四通八達。
- 可搭乘捷運板南線至龍山寺站下車轉2號出口即可抵達本行政中心,或搭乘公車 1、38、234、 245、263、265、651、705、907、藍 28、62、205、601、藍29至龍山寺站下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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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 活動成果: |
| 場次 |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 | 參加人數(位)
| | 第一場 | 95.08.12-13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103 |
| 第二場 | 95.08.17-18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 153 |
| 第三場 | 95.08.26-27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198 |
| 合計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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