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飲料容器「環保包裝」及「創意利用」設計競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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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臺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推行成功,垃圾大幅減量與高資源回收率是臺北市民之耀,更是臺北市政府魄力的展現。然而環保與生態維護是永續的教育工作,在目前校園與街頭最為影響瞻觀與製造無法回收的垃圾中,以一般消費性飲料包裝為大宗。打造永續發展生態臺北城的純淨環保新環境,改善飲料包裝製造垃圾形象,使臺北市成為都會環保之星會是全市市民之願。故本活動企劃係為鼓勵「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以針對使用一次即丟的飲料包裝辦理「環保設計」及「創意利用」點子甄選活動,來提升市民永續發展之「國際環保觀念」,並加強環保生活與時時做環保的具體行動,發掘扎根環保新世代,落實「綠色生活與綠色設計」,倡導消費性生活飲料包裝之環保3R觀念,利用創意改善藉以達到綠色消費與綠色生活新環境之目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開始執行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另「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也已開始施行,而從「源頭減量」進而減少資源垃圾及推廣「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標章」商品讓企業競爭力升級並降低環境污染,一直是環保署、環保局和各環保團體努力的目標;此次飲料包裝辦理「環保設計」及「創意利用」點子甄選活動,期能藉由民眾參與,不但配合政府推行源頭減量政策減少包裝資源垃圾及激發創意,更能提供予業界具國際觀及有競爭力的包裝參考。
飲料容器材料(如珍珠奶茶及速食店飲料杯等)一直是廢棄物的大宗成分,用完即丟的容器,既浪費資源且徒增垃圾量,故本局辦理較具創意與互動效果之「環保設計及創意利用」設計競賽,因唯有包裝材料的綠色設計與創意利用的開發,才能達到資源節用和污染減量的目標,本競賽預期成效如下:
| (一) |
鼓勵「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以環保包裝設計減少飲料類食品包裝容器的氾濫,降低環境污染與破壞。 |
| (二) |
提升永續發展之「國際環保觀念」,加強環保生活與時時做環保。 |
| (三) |
發掘扎根環保新世代,落實「綠色生活與綠色設計」。 |
| (四) |
「結合產業、專業、學界」,倡導消費性生活飲料包裝之環保3R觀念以創意改善與達到綠色消費與綠色生活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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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內容:本競賽分兩組進行,說明如下。
| (一) |
環保包裝設計組:針對一般消費性飲料包裝,如速食外賣店之珍珠奶茶的PP杯、可樂杯、湯杯等包裝物品,進行環保設計。 |
| (二) |
創意利用設計組:任何前項使用後回收或保留的廢棄物之創新再造,成為美觀可用物品,材料不限於塑膠材質,只要用一次即丟的材質皆可。 |
三、活動時間:自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止。
| (一) |
初審收件日期:93.12.01(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將作品照片及文字說明,寄至美化環境基金會(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
| (二) |
複審收件日期:93.12.15(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初審入圍者經通知後再將實體作品寄至美化環境基金會(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 |
| (三) |
評審日期:暫訂初審93.12.08(星期三),複審93.12.17 (星期五)。 |
| (四) |
頒獎日期:配合社區環保服務團本年度成果展示活動辦理,暫訂十二月上旬頒獎,確切日期另行公佈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
四、參加對象:國內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五、參賽辦法
有意參加本活動之民眾,可由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網站(http://61.218.51.164/epd/index.asp)下載競賽簡章及報名表,將創意作品之文字說明與照片填妥,於93.11.01(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7號8樓之三,美化環境基金會(臺北市社區環保服務團)」收。
| (一) |
聯絡電話:02-2362-1823 /0910-510-486。 |
| (二) |
傳真電話:02-2352-1825。 |
| (三) |
說明文字與照片請呈現於A4大小紙張(如下表所示),並註明參加組別、作品名稱、設計(創意)人姓名\年齡\連絡電話\住址等相關資訊。並以300字內說明環保設計理念及使用材料;若是創意利用比賽作品,能附上創作前材料原樣照片更佳。 |
| (四) |
凡參賽進入複審者均頒發參賽獎狀(作品將於展期過後通知取回)。 |
六、評審團
由環保局、環保社團人士、專業設計人員及學者專家共同評分。
評審人選:
初審–環保局1人、專業設計人員1人、專家學者1人、環保社團2人
複審–環保局1人、專家學者2人、專業設計人員2人、環保社團2人
七、評分項目
(一) 環保包裝設計組
評分項目 |
分數 |
| 容積實在性(即簡單化) |
25分 |
| 回收再利用性(材質及產品規格等之設計,相容性及可拆解性,易分類回收與再利用) |
25分 |
| 材質環保性(材料可分解化、製程、材料與廢料等的處理與佈局) |
25分 |
| 美觀創意性(含以上各項及設計與造型) |
25分 |
共計: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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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政府法令(資源回收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廢棄物處理法)實施、業界遵循與消費者三者需求的展示平臺;打造永續發展臺北生態城是全民的期待。藉由「飲料包裝環保設計及創意利用」設計競賽,能讓政府、業界與消費者都能共同出力。
| 1.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 2. |
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詳填一份"競賽報名表"。 |
| 3. |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收件處。 |
| 4. |
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承辦單位。 |
| 5. |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
| 6. |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之正面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則取消參賽資格。 |
| 7. |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
| 8.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 9. |
獲獎作品之原創者需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發表其作品於各種媒體。 |
| 10. |
各參選作品一概不予退件,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基於宣傳需要,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參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
| 11. |
本競賽之作品除前述第10條主辦單位推廣宣傳使用外,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原創作者。 |
| 12. |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
| 13. |
主辦單位與參賽者發生法律爭議而產生法律訴訟時,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轄法院。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由承辦單位執行。 |
2004年飲料容器環保設計及創意利用設計競賽
報名表(作品說明) |
參賽類別:□環保設計 □創意利用
作品編號:組別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___ (此行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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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照片 |